现在学术界阐释韦伯学说、或者阐释现代性时经常用到“祛魅”概念。学者们多认为这个词指工具理性发展后,人们不再相信不可计算的力量,导致“上帝死了”。然而,我看韦伯著作的时候却觉得韦伯所说的“祛魅”不是这个意思。韦伯所说的“祛魅”指的是不用巫术的手段获得救赎。巫术的特点是人控制神,在这个意义上天主教、路德教都有巫术的成分。但加尔文教由于其教义,排除了一切靠“事功”获得救赎的途径,所以韦伯说“这种教义拒斥一切巫术性的救赎追求手段,是宗教史上的伟大过程,亦即现世的祛魅在此走到终点。”(《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》)在《宗教社会学》中,韦伯讨论知识分子救赎的特点时说,“知识分子从一种意义的问题上来理解世界。自从知识主义抑止巫术信仰后,世界的各种现象被除魅了,丧失其巫术性的意义……”
所以“祛魅”是和“巫术”对立的,而不是和不信上帝对立的。而现在许多学者用“祛魅”指一种人们没有信仰的状态,是不是用错了?求教于大家。



